1.什么是欧洲专利?
欧洲专利指技术发明的权利,它赋予持有人对某项发明的专有权。未经专利持有人同意,任何第三方不得制造、提供、投放市场、使用或进口专利保护的主题。
欧洲专利的期限是20年。
欧洲专利的保护效力并非自动涵盖所有欧盟成员国,而仅限于那些欧洲专利生效的国家。这需要支付费用,并向国家专利局提交翻译文件。因此,欧洲的专利保护仅限于那些选定的欧盟国家。可在EPO网站上找到成员国名单。
2.什么能得到保护?
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易于工业应用的任何发明,应当授予欧洲专利。因此,基本上所有技术装置和方法只要是技术性的,均可受到专利保护。
与之相反,下列主题被排除在保护之外:发现、科学理论和数学方法;艺术创作、进行智力活动的方案、规则和方法以及关于游戏或商业方法的纯粹信息呈现和计算机程序,只要欧洲专利申请与“此类”主题或活动有关。
在计算机程序领域,已经形成了一种软件专利的特殊法律实践。根据最新的司法管辖,确定软件相关主题是否可视为一项发明的关键是有无“进一步的技术效果”。有关软件专利的更多信息,可以在菜单软件专利中找到。您还可以与专业从事软件专利的Keilitz先生联系。
有关专利法的更多信息,请看EPO的网站。
3.如何申请欧洲专利?
专利申请可在欧洲专利局(EPO)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必须包括:描述、专利要求书、图纸(可选)和摘要。专利申请可向慕尼黑的欧洲专利局(EPO)提交。更多信息可在欧洲专利局网站查找。
4.提交文件后会发生什么?
提出EP申请后,EPO将检索相关的现有技术,并发布一份扩大的检索报告,其中包括对本发明的可专利性意见。由此,EPO审查是否满足新颖性和创造性的要求。
新颖性
一项发明是新发明,不属于现有技术。现有技术包括专利申请日期前,以书面或口头说明、使用公开或其他方式公开为公众所知的所有内容。
如果该专利主题在申请或优先权日之前已为公众所熟知,则该申请因缺乏新颖性而被拒绝。此外,在先欧洲专利申请的内容,如其提交日期早于本专利申请的提交日期,并在该日或之后公布,则应视为构成现有技术。
创造性
如果一项发明在考虑现有技术的情况下对技术熟练的人来说并不明显,则应视为涉及创造性。
例如,如果权利要求的主题可能来自与本发明技术有关的两个现有技术文件的组合,EPO通常会认定缺乏创造性。
那么,就有必要通过包含一个或多个额外技术特征来限制独立权利要求的范围。如果独立权利要求的主题满足新颖性和创造性的要求,EPO就会颁发欧洲专利。
在收到欧洲检索报告后,申请人有可能修改申请文件。在检索报告发布后6个月内,申请人必须提交审查请求并支付一定的费用。
5.欧洲专利的费用如何?
除官方费用外,需支付申请文件编制和专利申请文件提交的律师费。申请文件编制费用取决于工作量的大小。请联系我们,索取单独报价。
在提出专利申请后,还有与审查和授予程序有关的额外费用。
您可以使用我们的欧洲专利在线费用计算器计算一项欧洲专利整个20年间的费用。
如果您对欧洲专利申请有任何疑问,我们很乐于给您提供咨询意见。欢迎随时电话联系我们在慕尼黑的欧洲专利律师。